各勘察设计单位、施工图审查单位:
根据《扬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》(扬府办发〔2012〕69号)文件精神,为认真做好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,现决定举办勘察设计人员、审查人员专业知识继续教育工作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目的
指导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人员正确理解、把握强制性条文及标准,全面提升业务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。
二、培训对象
各勘察设计单位设计人员、施工图审查单位审查人员。
三、 培训时间、地点及课程安排
将针对建筑、水、电、结构四个专业进行,每个专业为期2天,培训课程详见本文附件。
四、报名时间、地点
1、报名时间:发文之日起至6月30日。
2、报名地点:扬州市建设培训中心(文昌中路20号,文昌国际大厦四楼)。
五、培训费用
每人550元(包括培训费、教材费等相关费用)。
六、有关要求
专业技术人员平均每年脱产或半脱产接受继续教育累计时间为高、中级不少于72学时/年(公共科目24学时、专业科目48学时);初级不少于40学时/年(公共科目12学时、专业科目28学时),相关学习情况将作为晋升专业技术资格必备条件之一,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、认真组织相关人员报名参加。
六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吴亚梅 联系电话:87343467、 87203686
特此通知。
附件:勘察设计人员专业知识继续教育课程安排表
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二日
附件.doc |